
月满中秋,华诞在即。值此中秋、国庆“双节”同庆、家国共圆的美好时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筑牢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中秋国庆期间的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对自身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的重要检验,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带头深入一线排查风险隐患,带头纠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严明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1.严禁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2.严禁违规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3.严禁违规收送贵重物品及其他礼品、礼金、消费卡,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5.严禁大操大办、分批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以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8.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9.严禁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搞文山会海、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加重基层负担行为;
10.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总体要求和“公道正派、担当尽责、敢于斗争、严守规矩”16 字工作范式,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管好业务,又管好队伍。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反映渠道,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紧盯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紧盯“靠企吃企”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相关领导责任。要坚持纠树并举,通过多种廉洁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涵养枣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
0632-4081352
举报邮箱: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