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 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研究与开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
第三条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二)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三)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第四条 企业应当重视研发工作,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规范研发行为,促进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